1、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的物业费如何解决
1.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,第一应当查询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。假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承担方与处置方法,那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置。
2.若合同中未对物业费问题作出明确约定,则通常情况下,在卖房人交房之前,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,因此应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。
3.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则起于卖房人出货房子之后,假如二手房买卖完成后发现原房主有欠缴物业费的状况,买房人可以依据购房合同和上述原则,与原房主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渠道解决。
2、原房主欠物业费法律怎么样处置
法律快车提醒,对于原房主欠物业费的问题,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。
1.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指出,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成本。
在二手房买卖中,假如卖房人在交房前未结清物业费,而购房合同中又未对此作出特别约定,那样物业公司有权向卖房人追缴欠缴的物业费。
2.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也进一步明确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,与物业服务人在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浪费时间的催告和诉讼权利。
因此,假如原房主拒绝支付欠缴的物业费,物业公司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业主交纳。
3、业主欠物业费正确催缴方法
业主欠物业浪费时间,物业公司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进行催缴。
1.物业公司可以需要业委会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,或者通过其他合理合法的办法催促业主缴费。这类催缴方法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2.假如业主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物业费,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。
但应该注意的是,物业公司在催缴物业浪费时间,不能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法进行,由于这类行为可能构成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。